数字时代下,以ChatGPT为代表的人工智能逐渐进入公众视野,其创作作品与人类作品相比并无区别,有的甚至超出人类作品。在人工智能作品市场不断繁荣的背后,其快速发展的态势冲击着现有...
我国《 著作权法 》第三条采用“ 列举 + 兜底 ”的立法模式对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进 行限定,而鞋服设计并没有纳入列举之内。鞋服设计能否作为美术作品、图形作品或者...
在司法实践中认定法定类型外的创作物时,考虑到《伯尔尼公约》规定的成员国同等待遇的规定以及著作权的绝对权性质,法院认定新类型作品应采取谨慎态度。首先应审查该创作物是否能够成...